网站管理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在充分考虑网络特点的基础上,以公开公正为原则,本公司网站建立并公示有利于网站规范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交易信用风险管理、会员准入退出、投诉维权、售后服务、网站巡检、隐私权保护等在内的各项基本制度。
一、 投诉维权制度。
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强信息共建共享,推进网上投诉举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网上投诉举报受理职能由本公司服务部承担,行政部门主管。技术部负责网上投诉举报系统维护、更新和升级。
2.本公司网站设1名客服人员负责投诉举报咨询受理工作,部门主管为监督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
3.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和廉洁高效原则。
4.处理咨询信息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投诉举报信息时限为2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5.受理人在对投诉举报信息汇总分类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分送相关负责人。对非本网站的投诉举报信息,受理人应转送相关部门,或退回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6. 相关责任人收到分送的投诉举报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核查。第八条 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核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7.责任人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答复意见,并登记备案,同时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投诉举报人。
8.客服人员定期将投诉举报咨询处理情况汇总上报部门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及人员。
二、 网站巡检制度。
1. 会员注册资料检查。
1.1. 每天下班前全面检查当天注册的会员资料,如果发现注册资料中包含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信息,马上予以删除。
1.2. 每周五对一周的注册信息进行抽查,每个月底对一个月的注册信息抽查一次,主要以搜索特定关键字为主。
2. 会员在网站上发布的商品和信息检查。
2.1. 会员发布的企业和产品信息:
2.1.1. 巡检人员当天检查,审核通过后才在网站前台显示。
2.1.2. 审核没有通过,如果原因是不够完善,及时告知会员补充完整;如果信息本身包含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的内容,直接予以删除。
2.2. 会员发布的供求等商业信息:
2.2.1. 巡检人员根据信息发布的频率,定期检查。
2.2.2. 检查到会员发布的信息本身包含有害、虚假、诽谤或中伤他人等内容,直接予以删除。
3. 纠错举报处理。网站上设置纠错举报用联系方式,巡检人员每天查收相关邮件或接听相关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会员信息问题,小心求证,及时回复。
巡检要点:
1. 关键时段检查:每日上午开始上班30分钟内完成会员注册资料和会员发布信息的第一遍检查。下午离下班前30分钟左右开始最后一遍检查。
2. 按频率检查:部门主管根据需要,设置巡检频率。巡检人员根据巡检频率对会员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与维护。
3. 巡检内容:包括所有注册会员资料和会员在网站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删除有害信息、虚假、重发、滥发等信息。
3.1. 有害信息: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会员不得编辑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巡检人员可用关键字检索(必要时请用模糊检索方法检索栏目信息)。
发现有害信息,请快速作好信息备份(保留原始记录:所发内容、用户IP、登陆时间、注册时间、最后访问时间),并且对该ID所有帖子进行逐个审核,然后立即删除有害信息,并上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须通过技术手段:黑名单控制+定期的数据库检查(一周), 处理此类信息。如情节严重者,部门主管须通过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小组上报管理机关!
3.2. 虚假信息:发布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的信息;
3.3. 诽谤、中伤他人的信息:信息中出现恶意辱骂某公司或个人的字眼,此类信息常出现在论坛和专家等交互式栏目中。如有此类信息,巡检人员在活跃人气的同时须正确引导,若情节严重则立即删除;
3.4. 与栏目不符的信息:信息内容与栏目主旨(即栏目名称或子栏目名称)不符或欠符合的信息。
3.5. 重发、滥发的信息:同条信息一个栏目中只准发布一次,并且只准被发布到一个栏目或子栏目下,否则都视为重发;屡次重发且每次每一条被重发的信息数量都在5条以上的,或屡次长时间重发,每次一发就是5分钟以上的,都视为滥发。巡检人员只需保留最新一条,其余删除。必要时,加入黑名单屏蔽其发布功能;
3.6 乱码信息:在页面上呈现为乱码的信息。在排除网站自身技术问题后,应立即删除或修正此类信息。
三、 隐私权保护制度。
适用范围:
(1)在用户注册本网站账户时,用户根据本网站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2)在用户使用本网站服务,参加本网站活动,或访问本公司网站网页时,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及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3)本网站收集到的用户在网站进行交易的有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出价、购买、物品登录、信用评价及违规记录;
(4)本网站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用户个人数据。
信息使用:
(1)本网站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得许可。
(2)本网站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传播或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本公司网站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3)为服务用户的目的,本网站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本网站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后者需要用户的事先同意)。
信息安全:
(1)请妥善保管用户的账户及密码信息;
(2)在使用本公司网站服务进行网上交易时,用户不可避免的要向交易对方或潜在的交易对方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者邮政地址。请用户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
(3)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本公司网站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联络本公司网站客服,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Cookie使用:
(1)通过本公司网站所设Cookie所取得的有关信息,将适用本政策;
(2)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广告的公司通过广告在用户计算机上设定的Cookies,将按其自己的隐私权政策使用。
四、 商标保护制度。
网站会员及用户有不经销假冒侵权商品、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责任。本公司网站会员及用户在开通服务功能前,必须提供现实的工商执照及其他合法手续,承诺不出售假冒商品,未经授权不能在店铺中使用他人商标或名称。
本公司网站严格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行实名制审核,自然人会员必须严格配合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法人会员必须严格配合提交并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本公司网站负有对上述信息审核并登记的义务。本公司网站严格执行网店实名制,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全力配合工商部门调取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让侵权人将从此无所遁形。
本公司网站对会员及其发布的商品信息按照网站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关闭其会员账户。工商机关发现会员有侵权行为的,本网站应当配合工商执法,提供会员登记信息机交易数据等资料。留存会员登记及交易信息:身份息自登记注销之日起保存两年,交易记录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两年,以便执法机关掌握侵权人销售记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乃至追诉其刑事责任。
本公司网站应当严格遵照侵权信息处理程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本公司网站应当向其提供网店的真实登记信息,协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引入“通知删除”程序即网店实施侵权行为后,权利人有权通知本公司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本公司网站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店承担连带责任。